电子信息学院 关于遴选第四届“青春榜样”优秀学生事迹报告团成员的通知

 2018/10/23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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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为进一步选树我院优秀学子典型,通过朋辈引领激励广大同学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现决定组建电子信息学院第四届“青春榜样”优秀学生事迹报告团,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安排

报告团成员采取集中宣讲和分散宣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宣讲分为两场进行:

第一场:2017年11月14日(暂定),南泉校区学术报告厅

第二场:2017年11月16日(暂定),双桥校区报告厅

分散宣讲主要利用晨课和晚自习时间,深入学院各班级进行宣讲,时间主要集中在11月下旬。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凡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加入第四届“青春榜样”优秀学生事迹报告团:

1.曾获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自立自强先进个人标兵等荣誉称号等;或在某一专项领域取得特别优异的成绩,如积极参与科研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公益、自主创业等,并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或在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方面有特别突出事迹。

2.普通话标准,语言组织表达能力突出,具备较好的演讲能力。

三、活动流程

1.个人自荐与他人或组织推荐

凡具备遴选条件的学生可通过自荐形式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室提交报名申请,或通过学院辅导员、教师推荐提名。所有自荐和推荐报名学生须在10月30日前如实填写《第四届“青春榜样”优秀学生事迹报告团成员申报表》并附上事迹报告初稿(2000字以上)。

2.候选人遴选

学院在11月5日前完成报告团候选成员遴选工作,选拔5~8名事迹先进、素质突出,能在广大学子中产生良好影响的优秀学生典型,组建第四届“青春榜样”优秀学生事迹报告团。

3.培训提升

学院在11月上旬及中旬,围绕报告材料写作、演讲能力、整体呈现等方面对报告团成员开展系统培训;学校还将根据报告团成员实际情况,为其配备个人导师,围绕大学学业及人生规划等方面开展后续系统指导。

四、其它说明

1.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优秀学生事迹报告团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要注意挖掘和总结学生在学习成长、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自立自强等方面的感人事迹,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班级文化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参与本次优秀学生事迹报告团的成员,学院将统一颁发聘书并给予奖励,并在素质教育相关课程学分、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予以体现。

附件:电子信息学院第四届“青春榜样”优秀学生事迹报告团成员申报表

电子信息学院

2018年10月22日

电子信息学院

第四届“青春榜样”优秀学生事迹报告团成员申报表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专业

班级

手机号码

QQ

申报理由

在校期间所担任职务:

从事社会兼职:

在校期间所获奖项:

自荐人签字:               推荐人签字:

***********(事迹报告题目)

——***(姓名)事迹报告材料

附2000字以上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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