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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学院 关于进一步延迟 2020 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2/6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按照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延迟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渝教发〔2020〕7号)文件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底前不得开学。结合市教委文件精神,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全校师生员工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和师生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在正式开学前,除开学返校时间调整以外,全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重庆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渝工程院〔2020〕3 号)和《重庆工程学院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渝工程院〔2020〕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教务处、网络信息中心和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安排,做好网络教学的各项工作,确保学生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学习。校内其他单位积极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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