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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重工创业雏鹰计划” 学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4/8】【打印此文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结合学校培养“理论基础好、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目标,在“以创新促学业、以创新促创业、以创新促就业”理念指导下,学校拟从2019级起在每届学生中遴选一批综合素质优秀、具有新时代创新精神和强烈创业意愿的学生实施“重工创业雏鹰计划”,通过系统的创业课程学习和分专业类的创业孵化营训练,培养创业人才、孵化创业项目,帮助我校学生积淀创业经验、促进创业成功。现将2019级学员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要求
(一)选拔对象
    面向全校2019级本科生中选拔100名学生。
(二)选拔要求
    1.对创业与创新实践有浓厚兴趣,有创新创业实践经历,自我管理和目标驱动性强,能严格遵守我校各项规定和制度,能学有余力进行课程学习。
    2.有优秀专业技术和专业特长者优先;有专利发明者优先;已经启动创业项目、正在启动创业项目和计划启动创业项目的申请者优先。
二、学习周期
    3个学期,从第4学期开始,到第6学期结束。
三、培养模式及内容
    立足我校学科和专业特色,围绕“大数据+、物联网+、智能+、电子商务+、软件+、数字艺术+和建筑信息+”组建创业团队,并根据团队情况进行针对性的专业类培养、孵化。
(一)创业孵化
    为有明确创业项目与资金投入来源的团队或个人匹配相关资源,提供创业孵化支持,重点扶持相关项目尽快投入市场运营。
(二)项目孵化
    为有创业资金而没有选定项目的团队或个人提供项目创新发展支持,重点扶持该团队或个人进行项目创新,为后期创业项目选定、创业孵化奠定基础。
(三)创业训练
    为有创业梦想但没有项目的团队或个人提供创业训练项目,通过老师带领学生参与已有创业项目运营,培养学生创业意识,积累创业经验。
四、教学安排
(一)课程内容
    由系统化创业知识体系培训和商业化创业实践强化训练构成。

(二)成绩评定
    每学期学员成绩根据考勤(10%)、学习心得体会(40%)和学期总结报告(50%)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定。
(三)学分与证书
    1.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可获得重庆工程学院颁发的创新创业管理课程结业证书。
    2.学员参加的讲座、沙龙等活动可按照《重庆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修订)》认定D类素质教育分,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报素质教育中心核定。
    3.学员每学期完成创业实践环节训练后,可按照《重庆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学分认定与转换,由创新创业学院确认后报教务处审定。
(四)授课教师
     授课教师由精通市场、财税、法律,精于企业运营管理、善于处理政企关系和商业谈判,有创业经验和竞赛指导经验的行业专家组成,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科技企业孵化器总监及以上职务,在业内具有良好的个人口碑与专业形象。
五、学员收获
(一)创业项目可优先入驻创新创业园,并获得最少6个月的免费场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源支持。
(二)创新创业项目可优先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支持。
(三)优先获得“唐一科爱心创业奖学金”、“自主创业奖励”、“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奖励”、“学生创业团队孵化奖励”、“创业种子基金”及其他创新创业奖励。
(四)优先获得参与各类国家级、省市级创新创业类竞赛的机会。
(五)获得与行业专家面对面交流及创业项目问诊机会。
(六)获得进入优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教师工作室、校外创新创业团队体验、学习及见习的机会。
六、选拔流程
(一)申请
    凡自认为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各二级学院提交《“重工创业雏鹰计划”学员报名表》(附件1)及其他展现创业能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实践的新闻稿、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公司或项目资料等)。
(二)初审
    各二级学院将学生申请材料报创新创业学院,由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初审,确定面试名单。
(三)面试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面试。
(四)公示
    根据学生申请材料、面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学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录取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创新创业学院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时间安排
(一)4月7日 发布选拔通知
(二)4月7-14日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各二级学院
(三)4月15-16日 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初审,并组织面试
(四)4月19-21日 公示入选名单,完成拟录取工作
八、其他说明
(一)请拟申请的学生及各二级学院负责本项工作的人员加入2019级“重工创业雏鹰计划”学员选拔QQ群(群号:811292014),便于及时了解选拔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填写《“重工创业雏鹰计划”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连同学生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重工创业雏鹰计划”学员报名表及其他展现创业能力的资料)于4月14日20:00前发送至邮箱156087408@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请标明“2019级‘重工创业雏鹰计划’学员选拔-学院”,纸质版资料请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实习楼110)。
(三)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朱老师
    电话:023-62841603 
 
附件:1.“重工创业雏鹰计划”学员报名表
2.“重工创业雏鹰计划”学员报名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