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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立项课题管理说明

发布时间:2018-01-12


从2017年起,所有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通过“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平台,对课题进行全过程管理(申报、评审、立项、开题、中期、结题),逐步实现完整的教育科研信息化管理。具体说明如下:

一、2017年起立项的课题实行统一网络平台管理。2016年以前的项目(含2016年)继续沿用纸质管理方式,结题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课题负责人要负责上传课题的过程资料,包括开题申请表、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变更申请表、结题鉴定材料等资料,其中开题申请表、结题申请表、变更申请表须填写好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否则视为无效。

三、一般规划课题结题由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或由项目负责人邀请校外专家进行通讯评审(评审专家要求正高级职称,评审意见为手写并签名),同时报送二份纸质结题存档材料到科技处审核,颁发证书(管理系统资料不完整不予结题)。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由规划办直接管理,科技处牵头组织开题和结题评审会议。

三、重点有经费课题的负责人,须进入管理系统下载“立项协议书”,认真学习课题经费使用的相关要求,并填写相关信息盖章后扫描上传到系统,否则视为无效。

重庆工程学院科技处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