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巴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科技创新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7﹞65号)和《巴南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巴南区科委发﹝2017﹞24号)要求,结合巴南区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巴南府发〔2019〕7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当是巴南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含与我区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科研院所,并与我区内企业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合作项目)。其中自主创新类项目,必须是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是指在市科技局的“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http://www.csti.cn/”成功入库的企业)。
(二)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符合巴南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巴南区的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巴南区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在巴南区内实施。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要有一定的技术支撑和自主创新能力,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或技术实力(专家团队)。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项目实施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六)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无逾期未结题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主持在研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含1项)、参加在研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含2项);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七)申报主体征信良好,没有不良记录。
二、申报类别及支持方向
(一)自主创新类计划项目
支持我区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云计算、大数据、软件服务、军民融合等重点领域技术创新。
(二)技术合作类项目
支持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技术合作。符合我区产业发展的技术合作及成果转化项目。
(三)农业类计划项目
支持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项目;支持品牌茶叶、特色果蔬、生态渔业、特色粮油等支柱产业优质和品牌化发展;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特色优势农产品研发和推广、农民增收等。
(四)社会事业类计划项目
支持对教育、卫生、民生以及其他重大创新机制的研究。
三、支持额度及规模
(一)支持额度
对申报的项目,经审查合格的,纳入区级科技计划,择优给予以下项目资金支持,其余列为指导性计划。
1.自主创新类计划项目每项给予10万元补助。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特别重大的项目,给予科技专项补助。
2.技术合作类项目每项给予5万元补助。
3.农业类计划项目每项给予5万元补助。
4.社会事业类计划项目每项给予3万元补助。
(二)支持规模
2019年度科技项目支持规模如下:
1.自主创新类计划项目控制在35个以内。
2.技术合作类项目控制在20个以内。
3.农业类计划项目控制在20个以内。
4.社会事业类计划项目控制在35个以内。
四、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巴南区2019年度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1)一式一份;
(二)《重庆市巴南区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一式一份(仅申报自主创新类和农业类项目提供);
(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自行承诺无逾期未按要求结题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征信情况(仅申报自主创新类和农业类项目提供,并需说明该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属于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名单)一式一份;
(五)项目负责人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申报技术合作类项目,需提供合作、协作协议复印件一式一份;
(七)其他相关资料一式一份。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并提供电子档。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项目单位填报《申报表》并附上《任务书》等相关资料;
(二)申报项目单位将《任务书》等相关资料报对应的项目组织部门初审(各项目组织部门初审名额详见附件3)。自主创新类计划项目:园区内的企业分别报各自平台公司,园区外的企业报所在镇街;技术合作类项目:报所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业类计划项目:报区农业农村委;社会事业类计划项目:报行业主管部门。
(三)初审通过后,申报项目单位携带《申报表》并附上《任务书》等相关资料报区科技局科技管理科收集、整理、和汇总。
六、申报时间
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5月5日。
七、其他事项
(一)符合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所申报的项目必须为在建或者拟建项目。
(三)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对于项目组织部门初审通过的项目,我委进行核查后再进行专家评审。
(五)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把控申报时间,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六)我委对申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特别是所申报资料纸质件与电子档必须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项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 夏冬梅
电话:62846586
邮箱:kjc@cqie.edu.cn
科技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