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非积分系列教职工科技成果统计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根据重庆工程学院年度考核要求,结合学校《科技成果奖励及项目资助办法(试行)》(渝工程院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8—2019学年科技成果统计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未纳入科研积分计算体系的教职员工
二、统计范围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申请授权的软件(作品)著作权或专利等科技成果情况进行统计登记。
三、统计要求
(一)科技奖励、著作、软件(作品)著作权、专利需提交获奖证书或成果原件及扫描件;论文需提供论文页和知网万方等系统检索证明(电子版)。
(二)请各二级单位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送科技处(行政楼408室),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cqie.edu.cn。校领导科技成果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收集汇总后提交。
四、特别说明
2018年7—8月期间产生且在上一年度未统计的科技成果可计入统计行列。所有科研成果需冠名“重庆工程学院”或所属科研平台的名称,对成果的认定首先认定单位排名,然后认定个人排名。有违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成果,不纳入认定范围。除艺体类外,在协会(学会)的获奖成果,原则上不纳入认定范围。未按时报送的科技成果不予以奖励。
联系人:夏冬梅 电话:62846426
科技处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