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年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为提高学校的科研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支持高层次人才提升科学研究能力,根据《重庆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渝工程院科〔2019〕8号)的规定,现将学校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年1月1日以来入职的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的在校教职工,申请者必须是项目实际主持人。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重庆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进行申报;
(二)申请人于9月20日17:00前将“申请书”的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交于各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本学院高层次人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
(三)9月27日17:00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至科技处(办公楼408)。
三、项目评审
(一)科技处、人事处负责“项目申请书”的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者,将不提交专家评审;
(二)科技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初审合格项目进行评审;
(三)拟立项项目公示。
四、具体事宜
其它事宜请详见《重庆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联 系 人:夏冬梅
联系电话:62846426
科科技处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