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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学院关于同意李霜等同志为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9     

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双桥管委会:

根据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教学指导委员会复核,报学校批准,同意认定李霜等32名专职辅导员,具体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软件与计算机学院4人

李霜、汪粒粒、樊晨晨、王薇

电子与物联网学院6人

梁益建、曾玲、段雨辰、张琼、武丽佳、兰候翠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5人

管涛、向丽虹、利媛媛、梁勤、郑兰

动画与数字影视学院3人

谭军、胡宝、程红伟

管理学院5人

付睿、罗立婉、刘小芳、党金芳、罗雪

通识学院9人

蔡 丽、秦 丽、刘腾智、杨 静、元未霞、陈 军

孙 龙、韩娟红、姚长红

以上认定的专职辅导员自2017年9月1日起予以聘任,聘期三年。

特此通知。

 

重庆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