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水平,现就双师型教师特质及培养体系建构研究中心今年立项的“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基地2025年开放课题”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5年立项的研究中心开放课题。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科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要求投入了人力、物力,研究进度等是否符合项目研究申报书中任务要求。对于没有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要说明原因。
(二)检查是否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提供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已撰写的相关论文等能反映项目研究进展的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
(二)由负责人所在单位对《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进行审核,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三)由研究中心负责汇总存档。
四、相关要求
(一)中期检查的结论分为“继续进行”、“需要整改”和“撤销项目”。
1.研究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已完成部分研究成果,相应成果能按期完成,研究内容无偏差的科研课题,中期检查结论为“继续进行”。
2.被检查课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具体情况给予“需要整改”或“撤销项目”的结论:
(1)中期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
(2)擅自修改课题申请书及课题研究内容;
(3)预定研究内容或研究方案经研究实践表明不合理;
(4)项目进展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限期提不出新的解决方案;
(5)经费使用不合理,如与预算严重不符。
(二)对于需要整改的项目,要求项目主持人在30天内提交整改报告,并经本单位确认后提交到教师发展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整改报告或整改报告未通过的,将作撤销项目处理。
(三)对于申请变更课题组成员、延期等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变更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同意,报研究中心备案。
(四)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电子扫描版发送至147517322@qq.com。
联系人:塔怀红,电话:19923355213,QQ:147517322
附件:1.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2.科研项目变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