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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5—2026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3

重庆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组合 7 学函〔2026〕63号

 

 

重庆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关于评选表彰2025—2026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根据市教委评选表彰普通高校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重庆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别及名称

(一)重庆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

(二)重庆工程学院三好学生

(三)重庆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四)重庆工程学院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五)重庆工程学院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六)重庆工程学院创新能力优胜个人

(七)重庆工程学院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八)重庆工程学院艺术活动先进个人

二、评选表彰的范围、资格和条件

评选表彰的范围、资格及条件请参照大学生手册执行。

三、名额分配

先进班集体按二级学院班级总数15%进行推荐(未重新分班的情况下,原则上获得2025—2026学年“红蓝绿橙金”班级文化建设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自动纳入本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创新能力优胜个人按照二级学院学生总数2%进行推荐,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活动先进个人不分配名额,凡符合评选条件者,择优推荐。重庆工程学院学生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推荐,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各二级学院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四、推荐材料撰写、报送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流程:2026年9月22日之前,由学生本人登录智慧校园平台服务大厅,点击评优评先对应项目进行申报;先进班集体申报由该班级班长或团支书点击评优评先中先进班集体项目进行申报。学生提交后,二级学院于9月28日之前逐级完成初评及公示(含系统审批)。

2.提交材料:需提交重庆工程学院学生先进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双面打印并盖章)和电子版。各二级学院须于9月28日17:00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吕颖莉老师处,逾期不报者(含系统未通过审批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材料撰写要求:学生在系统填报申请材料,主要事迹简介字数不少于200字,凡不符合条件或申报格式不规范,均不予通过。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等,由二级学院审核存档备查,不上报。

(三)评为校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由学校下发表彰文件,在学年度表彰大会上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在评选、推荐、表彰工作中,要坚持标准和规定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坚决杜绝评选表彰和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各二级学院借评选表彰之机,向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争先创优活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其对学风校风建设的促进作用,切实发挥评优表彰工作的积极意义。

(三)同一学生最多可兼报两类校级先进(占相应类别的总指标)。

(四)凡是材料未按要求报送者,一律退回,取消评优资格,并追究审核者的责任。

评选、推荐、表彰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吕颖莉老师;联系电话:62847457)

 

附件:1.重庆工程学院学生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2.重庆工程学院学生先进汇总表

 

 

重庆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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