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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发布人:学院网站发布员  2025/12/10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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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渝工程院教〔202584号)和《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函〔202517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与人才培养特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学生专业兴趣与特长,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优化专业结构布局,适应国家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对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迫切需求。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学校转专业管理规定,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与专业发展潜质;坚持“程序规范、过程透明”原则,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坚持“双向选择、总量控制”原则,在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和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接收计划。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选拔、录取确认等工作。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教学副院长

成 员:各系(专业)负责人、学生科长、教师代表

秘 书:教学秘书

三、接收计划与条件

(一)接收计划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学院可接收人数上限合计为176人,其中202332人,202496人,202548人。若实际转入人数不符合新开班要求,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插班上课。各年级各专业可接收人数上限见表1

1 各年级各专业可接收人数上限明细表

拟接收专业名称

拟接收年级

拟接收人数上限

备注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023

19

 

2024

48

 

小计

67

 

智能科学与技术

2023

13

 

2024

48

 

小计

61

 

计算机类(大数据与智能科学)

2025

48

 

合计

176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

1.符合《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中规定的申请资格和条件。

2.申请者须为2023级、2024级或2025级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高考为物理类(理工类)。

3.对拟转入的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等相关领域有浓厚兴趣,具备一定的数理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编程实践潜质。

4.原修读专业的必修课程成绩合格。

5.身心健康,能够适应转入专业的学习强度和挑战。

6.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优先考虑条件

1.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在计算机类相关课程中成绩优异者。

2.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程序设计、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相关赛事)奖励者。

3.获得与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相关的权威技能水平或职业能力证书等。

3.有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获得软件著作权、申请专利等经历,且与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相关者。

(四)降级修读条件

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使学生能够系统、完整地掌握转入专业核心知识与技能,对转专业学生需补修的课程门数实行分级管理。学院工作小组将根据转专业学生原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对比核定,根据核定后需补修课程门数确定其是否需要降级修读。具体要求如下:

1.若核定需补修的课程小于等于3 门,可在原年级就读;

2.若核定需补修课程大于 3 门小于等于6门,则必须降一个年级就读;

3.若核定需补修课程大于 6 门,则必须降两个年级就读。

四、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主要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政策发布与咨询

2025 1210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本工作方案,并设立咨询点(联系人:傅沙沙老师,电话:023-62848271,邮箱:504916648@qq.com,地址:七教211办公室)。

(二)学生申请与转出资格初审

1.学生申请。2025 1210日至15日(下午16:00前),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并按附件2提交至现学院初审。每名学生仅限提交一个转专业申请。

2.转出资格初审。学院对学院申请转出学生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1217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提交至教务处。

(三)转入资格审核

20251219日(周五)至23日(周二),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考核通知(含具体时间、地点、形式)。

(四)考核选拔

1.考核方式: 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

2.考核内容: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认知、数理逻辑、编程思维、学习动机、综合素质、发展潜质及心理适应能力等。面试评委由学院工作小组指派相关专业教师组成。

3.考核时间:1228日前。

(五)学院录取与公示

1229日前,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各专业接收计划,按申请者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审批。

(六)学籍异动与后续安排

待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后,学院教学秘书及辅导员负责指导获准转入的学生办理学籍异动、课程认定与补修、选课指导、宿舍调整(如需)等后续事宜。

五、投诉渠道

学生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实名向学院投诉。

(一)投诉渠道

电话:023-62848271

邮箱:cgdsjxy@cqie.edu.cn

地址:第七教学楼211办公室

(二)受理范围

政策合规性、考核公正性、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等。

(三)处理流程

1.接到投诉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2.受理后3天内完成调查并答复;

3.如查实违规,将及时纠正并公布结果。

(四)注意事项

1.投诉应在学校公示期内提出;

2.需提供具体事实依据;

3.恶意投诉将按校规处理;

4.学院对投诉信息严格保密,确保处理公正及时。

 六、其他说明

(一)获准转入学院的学生,须按学院相应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补修未修读的必修课程。原已修且成绩合格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可按规定申请学分认定。

(二)转入学生应主动了解新专业的培养计划和学习要求,做好学业规划,尽快适应新专业的学习。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与学校最新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工程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办公室   2025129日印发